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关于做好尼泊尔和我国西藏自治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30 09:50:33 来源: 发布者: 浏览7341 次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关于做好尼泊尔和我国西藏自治区
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根据河北省红十字会冀红字【2015】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石家庄市红十字系统支援尼泊尔和我国西藏自治区抗震救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迅速启动救灾募捐应急机制,统筹协调,加强值守,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市红十字会24小时值班电话:83011021)。
二、募捐工作以接收资金为主,确有捐赠物资的,及时上报,市红十字会与省红十字会沟通协调,经同意后办理相关事宜。
三、募捐情况实行周报制,请各单位每周二14:00前将总会制发的接受捐赠情况统计表报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83993358)
四、各单位要注意将支援地震捐款与“博爱一日捐”捐款区分,严禁混淆上报、上缴。
五、各单位于5月27日前将收到的捐款统一汇缴到市红十字会银行账户,严禁挪用和截留,市红十字会将按要求全部上缴省红十字会。
户名: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账号:13001615608050002607
开户行:建行红旗大街支行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注明“尼泊尔地震捐款”或“西藏地震捐款”)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楼
联系电话:0311-83993358 (财务室)
邮 箱:sshszh@126.com
网 址:http://www.sjzredcros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