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三关爱 倡人道 促和谐”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10 09:55:44 来源: 发布者:办公室戎怡 浏览7414 次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三关爱 倡人道 促和谐”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直会员单位、志愿服务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升红十字事业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关爱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为主体的“三关爱 倡人道 促和谐”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提出意见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主题,以红十字志愿服务为载体,通过开展以关爱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为主体的“三关爱 倡人道 促和谐”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社会新风尚,引导人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平凡事做起,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我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二、活动要求
(一)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各级红十字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与当地民政、卫生、老龄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将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至于心,千方百计排忧解难。通过开展对本地区60岁以上的百岁、失独、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主要服务人群的抽样调查和个案调研,摸清真实情况,系统了解目标服务群体现状,以群体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现有资源,利用多种平台将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融入到活动去,为建立健全以“政府支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统筹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保障体系进行研究探索和实践。
(二)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级红十字会要组织动员本地区社区(服务站)、学校、红十字会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红十字志愿者,做好志愿者队伍的招募与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以“三关爱”为主导的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对现有社区和机构管理与服务人员、志愿者进行有计划的培训。结合当地志愿服务活动,面向百岁、失独、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建立目标服务人群信息库档案,定期组织志愿者为本地目标群体提供 以健康教育生活照料、文娱活动、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为主要内容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年内要组建成立一支以“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开展一项在当地有影响力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三)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年年初要制定活动计划(方案),明确活动内容,使“三关爱”活动长效开展规范、有序,成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新的亮点和抓手。要规范工作机制,指导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个人信息及针对“三关爱”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建立高效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机制,将红十字志愿者可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通过网络短信、居民区公告栏、宣传单等形式告知目标群体,为红十字志愿者与服务目标群体搭建帮扶桥梁。要建立红十字志愿者评选奖励机制,对红十字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定期进行考评,用激励机制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四)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各级红十字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常采取现场观摩、专家讲授、志愿者交流体会等形式,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生活常识、健康保健、心理安抚、法律援助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普及红十字志愿服务知识,强化志愿服务理念和技能,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素质与服务积极性,不断提高红十字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扎扎实实的开展好每一项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帮扶对子。“三关爱”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工作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托社区(服务站),从目标服务群体的迫切需要出发,从切合实际的志愿服务项目入手,将每个服务人群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设立《红十字志愿服务人群需求登记表》,建立服务信息库。要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按照就近服务、方便帮扶的原则与辖区内的目标服务人群结成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扶对子,让每个服务群体都有人关心,有人照顾。
(二)开展系列关爱活动。积极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及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三关爱”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以助老、助残、助孤、助困为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针对目标人群体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周一次电话问候,每半月一次探望陪聊,每月进行一次心理疏导,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欢、联谊活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各级红十字会要给予志愿者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动“三关爱”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逐年总结提高,带动更多人参与、向社会各个角落推广,以期形成助人为乐的浓厚氛围与良好社会风尚。
(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和组织“三关爱”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加大对开展“三关爱”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广泛宣传无私奉献、关爱他人的典型事例。每年要重点选择2-3个结对帮扶的红十字志愿者进行跟踪报道,使人们在感动的同时受到教育,号召广大市民尤其是广大红十字志愿者学习,积极参与关爱红十字志愿服务行动。通过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精神和模范人物,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关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三关爱”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台账资料(包括活动方案、实施过程、经验总结、活动效果等文字、图片、音视频资料等)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
联系人:王家平
电话(传真):83999016 邮箱:sshszh@126.com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