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01 10:05:34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939 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整改落实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10次,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担起重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和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政治生态,提升全面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红十字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思想动员、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鹏飞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崔胜明、张玉安、郝瑞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会党组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迅速研究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逐一落实4大类、19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所对应的牵头领导、责任人和具体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从党组做起,对巡察反馈意见逐字逐句集中学习,对照自查,逐条研究。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自觉把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当做“必答题”严肃对待,端正态度,不推脱、不遮掩、虚心接受,不回避矛盾,带头抓好整改工作。会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分管工作巡察整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王鹏飞同志作为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6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多次约谈办公室、业务工作部负责人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具体责任人,按照每周调度整改工作,每月评估整改效果,每月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会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提升全面建设水平的重大机遇,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做到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马上可以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如违规开展募捐活动、违规支付现金、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该叫停的叫停,该规范的规范,一刻也不耽搁;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找准解决对策,坚持“立足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会党组先后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收文管理的通知》、《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方案》、《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速。
(四)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整改工作,两手抓、双促进。会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两手抓、双促进,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促进市红十字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会党组先后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等,统筹抓好市红十字会本级和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等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分配。通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预防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第一时间将捐赠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及时分配。每天在红十字会官网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和明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9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市红十字会党组深刻剖析反思,逐项分析研究,逐项整改落实,形成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市红十字会作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着依法接受海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督导本系统落实相关工作、宣传防疫知识和技能的职责,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目前,已完成23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6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省红十字会第五次全省代表大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未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2017年、2018年无上级收文登记,2019年只有5份上级文件登记”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3月15日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河北省红十字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依据《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年)》,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二是会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收文管理的通知》,确保上级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学习无遗漏。
(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宣传红十字精神力度不够。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展迟缓,无推动措施。宣传‘三献、三救’主业力度不够,未建立红十字传播教育基地,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情况未在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9月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红十字工作宣传。二是制定《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建设2个红十字传播教育基地,每年发展红十字青少年会员300人。三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情况,新冠疫情期间已公布捐款529笔、物资115笔,接受社会监督。
(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到位。没有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工作的合力不够大,未谋划养老、关爱农民工等救助项目”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日。整改措施:一是以换届为契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通报工作。二是同市卫健委在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等方面建立深化合作机制。印发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转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三是同市教育局、卫健委在中小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方面加强深度和广度的合作;同文明办在志愿服务、志愿者表彰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修订完善《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应急人道救助管理办法》,将养老、关爱农民工等救助纳入人道救助项目。
(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指导督导县级红十字会工作不到位。有4个县区没有达到‘四有一独立’要求。有的无人员、无账户,捐款由市代管,有的编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的一直未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5%,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会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带头分包4个县,加强一对一指导。目前,正定县、元氏县红十字会问题已整改完成。裕华区红十字会募捐账户正在申请办理中。针对平山县红十字会问题,寄发了《关于推进平山县红十字会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的函》。
2.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开展募捐活动。一是未取得募捐许可开展“博爱一日捐”等募捐活动,2017年以来全市募捐资金1853万元,市本级531.79万元。二是违规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下达募捐任务,自行制定任务标准。三是制定募捐资金留市20%、返还县80%的政策无依据。四是违规延期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五是募捐箱设置点无申请、无管理制度,募捐箱管理人员与钥匙未分离,一人保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经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市红十字会现已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二是立即停止了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下达募捐任务。三是立即停止执行募捐资金留市20%、返还县80%规定。四是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要求,坚决克服延期问题。五是收回投放的募捐箱。因现在捐款都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现代化手段,募捐箱已失去存在的价值。摆放的51个募捐箱全部由捐赠方收回,捐款48768.6元列入非定向捐款。六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进行自我批评。
(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三献、三救’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制定应急救护预案,2017年以来没有组织过现场救护工作,也未对救护员进行动态管理。二是造血干细胞捐献程序不规范。如有的告知书志愿捐献者家属代表签字栏未签字”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预案》,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护工作。二是已建立完善培训人员数据库,对师资和救护员开展了动态管理。已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告知书中未签字的家属联系,完备了捐献手续。三是对负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同志和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3.关于“推进深化改革进度缓慢”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一是改革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红十字会改革的具体推进计划、各阶段的完成时限。二是未按期推动换届。自2010年以来没有按期换届,目前未成立理事会、监事会”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改革工作考核方案》。二是市编委会批复《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红十字会机关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增设了监事会秘书处、组织宣传部,为召开全市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提供组织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下发《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推进计划》和《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各月工作清单》,明确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四是新编制待省委组织部备案后,迅速向市委上报换届工作请示,力争年内完成换届工作。五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进行自我批评。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2017年党组会未研究,2017年、2019年未安排部署。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2017年至2019年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相关资料。2017年、2018年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19年未制定《关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无廉政谈话相关资料。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方案》并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全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春节前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工作。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红十字会廉政风险认识不足,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发现深层次问题较少,对党组党内政治生活、权利运行情况监督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驻卫健委纪检组一是剖析廉政风险。结合移交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深入查摆廉政风险点,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审查调查建议,与市红十字会党组一起研究“不能、不敢、不想”一体推进的具体举措。二是突出政治监督。紧密结合红十字会职责任务,每年第一季度,了解掌握红十字会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建立重点工作推进台账,纪检监察组对红十字会履职情况跟踪监督。目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选取部分工作事项,“解剖麻雀”,深细跟踪。每年七月份、十二月份,采取有效的方式对红十字会上半年和全年履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三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监督。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常态检查,每年专项检查两次。对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监督情况。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权力运行监督情况、廉政风险及问题线索处置等形成专题报告,向市纪委监委专题报告。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私车公养。2016年违规报销私车高速通行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违规报销的费用现已收回市红十字会财政账户。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对具体承办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1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报销公车维修不合理费用0.97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认真核查。经核查2015年9月15日第9号凭证,2015年1月至8月期间市红十字对所属2辆公车(车号:冀ASF527、冀AHM120)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费用共计0.97万元。因经办人工作不细心直接复制粘贴以前的请示报告只对维修费的金额进行了修改,未将车号进行修改,造成市红十字会2014年底已报废公车(车号:冀A6L112)在请示报告中出现,造成报销公车维修不合理费用现象。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错误的请示报告进行书面说明并附在报销凭证后面。
(1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报销住宿、餐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的现象。二是对列支拓展训练师资及生命健康安全体验师资住宿及餐费0.77万元已收回市红十字会财政账户。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超标准发放授课费。2018年志愿服务培训会多支付救护培训费0.13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行认真核查。经查,2018年志愿服务培训会会议原计划安排1名专家授课1天,按《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应支付2000元,根据实际情况,会议调整授课内容和授课时间,实际授课时间为2天,实际支付3300元,由于与初期会议安排不符,造成多支付0.13万元的现象。二是严格进行会议统筹安排,防止会议内容或培训内容进行临时性调整。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无依据支付大赛评审费1.34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查,2018年石家庄第一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邀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河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专家5人参加了为期2天的救护大赛评审工作,参照《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师资费标准分别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师资1人,按照每人每天1500元标准,省级师资4人,按照每人每天1300元,共2天,共计发放评审费1.34万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杜绝无依据支付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记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行科目的调整。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领导办公会,进一步研究规范捐赠账户调整捐赠科目设置事宜,针对单位捐赠账户现行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按照《民非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进行调整。2020年新年度建账后对限定性净资产进行调整,调整至非限定性净资产中,同时调整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把310201(上级委托项目)调整到2601(受托代理负债)中。目前已于经在2020年1月1日把科目调整完毕,确保充分发挥捐赠资金的作用。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坚决杜绝违规记账问题。三是相关财务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差旅费超预算。2016年差旅费超预算0.38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超预算问题。
二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挤占专项经费。2016年在不可列支差旅费的社会公告费中列支0.88万元差旅费”问题。此问题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挤占专项经费问题。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5.关于“捐赠物资管理混乱”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财务账与库存账不符。”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二是已在2019年12月31日对开展“2019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资料整理入账,建立完整的物资台账,完善出入库手续。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1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仓库无出入库单,账物不符。经对市区、元氏备灾库进行盘点,盘盈47种物品、盘亏8种物品”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对会机关与元氏仓库进行彻底清点。二是建立健全备灾库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加强出入库管理。三是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2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8年‘博爱送万家’活动,价值0.14万元的10份米面油无领取人签字”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负责物资发放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沟通不及时,凭证附件装订不全,造成价值0.14万元的10份米面油无领取人签字问题。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现已将领取表完整装订。
6.关于“‘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2017、2018年没有此项工作党组会纪录。2018年未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审议印发了《“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二是2020年4月至5月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7.关于“违规支付现金”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支付现金。2019年1月两笔救助金以现金支票32.88万元、2.65万元形式分别支付给裕华区红十字会,巡察时记账凭证未附被救助人签字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现金支付方式。已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救助金全部以转账形式进行发放。二是被救助人签字表已在记账凭证后附上,完善了相关手续。三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8.关于“租赁库房存在风险”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租赁库房存在风险。”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4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已完成对租赁库房的改造,租用面积达到400平米,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二是对备灾物资、捐赠物资重新清点记账,分区分类储存。三是健全备灾仓库管理办法和台账,完善出入库流程及经办手续。
9.关于“对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监管不力”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对市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中心监管不力”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二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0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预审报告中写明巡察组反馈意见。三是应急救护培训任务不再交给培训中心。四是培训中心股东以工作补贴进行分红,已责成培训中心于2019年12月全部收回培训中心账户。五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2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投入54万元的‘2019红十字博爱周’宣传活动,拆分为25.5万元和28.5万元,用于红十字博爱月宣传和‘最美红十字人’颁奖活动,只进行了询价,未进行招标”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进行财政预算项目审核,并严格执行财政预算项目招标规定,防止项目执行出现偏差。二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2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8年‘五·八’红十字博爱周宣传活动项目40万元未招标”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以询价代替招标。二是2020年“五·八”红十字博爱宣传周活动项目已纳入政府招标。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2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9年拨付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培训费15万元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坚决杜绝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问题的发生。二是认真学习《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掌握党组集体研究内容。三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选人用人情况”问题。
(2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选人用人情况。一是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不够深入,思想重视不够到位。未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研究。二是科级岗位缺乏交流”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将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月20日进行了集体学习研究。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党组研究审议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科以下干部晋升职级工作方案》,2020年3月4日通过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完成了职级晋升工作,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积极申请编制,增加交流岗位。待新的内设机构省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后,进行科级岗位交流。
3.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
(2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制定方案,未按要求进行“四必谈”,未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2020年4月3日会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的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对没有说明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说明。四是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指问题、提建议、谈目标,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团结。
4.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实”问题。
(3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实。2017年理论学习未制定学习计划。2019年计划调研时间不少于45天未落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对标对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规范化抓好本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党组审议通过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2020年将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计划。三是会党组定期研究分析理论学习工作,抓好理论学习各项计划落实。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3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认领省委巡视整改问题13项,未整改到位4项。如“三重一大”事项整改措施未落实,2019年4月支付制作应急救护宣传品费12万元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未整改到位4项问题。经查,未整改到位4项问题:①三重一大”事项整改措施未落实;②“健全完善各项红十字扶贫救助工作机制”未整改到位;③“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未整改到位;④“进一步细化完善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措施”未整改到位。二是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第①项整改:会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11个方面46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第②项整改:修订完善《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应急人道救助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红十字扶贫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第③项整改:纳入会党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之一,结合全市开展的“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活动,4月至5月份进行集中整治。第④项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意识,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等工作。
2.关于“落实主题教育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3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如2017、2019年没有实施方案,2018年有方案未落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完善日常学习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二是充分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党建云”等在线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每月通报一次学习进度情况。三是对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的负责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3.关于“2012年以来未进行国家审计”问题。
(3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2年以来未进行国家审计,只进行了社会第三方审计”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对审计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市审计局已定于5至7月份对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进行国家审计。三是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3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方面,反馈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方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逐项分解剖析,分解三个方面问题为10个具体问题,逐项真抓细查严改,已完成专项整改报告。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委有关文件,研究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等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及时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研判宣传工作形势,建好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四是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向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4件。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分析了移交线索,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开展实质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启动的比较晚。目前,完成立案审查1件,近日移交审理;正在初核1件。纪检监察组本着既调查了解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要深刻剖析深层次的问题,力争把问题查清楚、处置到位,达到纠正错误、教育干部的目的,并且结合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深刻剖析红十字会的廉政风险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纪检监察组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一些整改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整改任务正在进入攻坚克难时期,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全市红十字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取得新的发展。
(一)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河北省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及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与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与切实推进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相结合,使落实整改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巩固整改成果,拓展整改实效,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对财务和捐款、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管控廉政风险,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严格落实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进一步作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和长期坚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回头看”,防止“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治本,加强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有效整改,推动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创新“三救”“三献”发展,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红十字事业建设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现代省会贡献红十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011021;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楼,邮编:050011;电子邮箱:sshszh@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