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 10:31:44 来源: 发布者: 浏览20972 次
关于开展2015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会员单位、冠名单位:
2014年4月启动的“红十字百万元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项目已经结束。该项目是由市红十字会发起,市直17个医疗会员单位参与,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完善补充社会救助体系,重点解决城乡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公益救助项目。项目救助疾病类别共20项,救助总金额为134.95万元,受益群众总数690人。此项目的实施,不仅扩大了红十字会和执行项目单位的社会影响,而且为全社会广泛参与人道主义救助工作搭建了奉献爱心的平台,让更多的贫困大病患者走出生活困境,享受美好生活。鉴于项目取得的实际效果,经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市直各医疗会员单位、冠名单位继续开展“2015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救助范围:
具有石家庄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大病患者。(部分单位自筹救助金的除外)
三、救助项目执行单位:
市红十字会各医疗行业会员单位、冠名单位。
四、救助资金来源与筹措比例
(一)全市“博爱一日捐”捐款及无定向日常捐款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向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定向捐款。
(三)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自筹专项救助金。
(四)救助资金原则上由市红十字会和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筹措,为了增强救助效果和覆盖面,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配套救助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五、救助活动安排
(一)本次救助活动以市红十字会和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联合开展项目方式实施。
(二)市红十字会根据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医疗专科优势和自身筹资能力,以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确定总体活动实施方案,并于会员单位、冠名单位配套资金确认到位后正式实施。
六、救助程序
(一)在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就医的城乡贫困大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由会员单位、冠名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核实相关资料。
(二)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审核汇总被救助人资料,分批次填写《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汇总表》,经认真整理后上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
(三)市红十字会确认手续无误后,下拨救助款。由项目执行单位及时发放到求助人手中,并按要求填写《专项资金支付明细单》。
七、救助金使用原则
救助金使用原则:救助项目正式实施后,由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设立单独账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和市红十字会的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救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完善救助工作的档案管理,加强各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其它事宜
(一)2015年各单位以自行宣传为主的形式,市红十字会除必要的文件和政策保障外,不再另行提取资料费、宣传费等项目支持费,所有救助款全部用于救助项目工作。
(二)市红十字会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调查核实救助金的使用情况,严禁编造虚假材料,套取救助金现象的发生。
(三)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要高度重视救助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本单位各相关学科专家,定期会诊、研讨,确保每一名受助患者得到有效治疗,保证救助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良好声誉。
(四)各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要充分利用各个时机,如:“5.8世界红十字日”、“9.9世界急救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惠民义诊进农村、社区等广泛宣传开展项目。同时都要统一制作两块救助项目展牌,在醒目位置摆放,以扩大活动项目的影响。
九、市红十字会捐款热线电话:
捐款账户: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建行红旗大街支行
帐 号:13001615608050002607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06
联系电话:0311-83999016
联 系 人:翟 璘
附:1、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贫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汇总表
3、专项资金支付明细单
2015年1月13日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2015年1月13日印发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NO:
患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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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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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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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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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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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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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情 简要情况 |
发病时间、确诊为何病、现在何处住院与治疗、已花费治疗费用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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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庭成员或亲属 |
姓 名 |
与患者关系 |
年龄 |
职业 |
月收入 |
健康状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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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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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会员单位意见 |
盖 章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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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 意见 |
盖 章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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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另附1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患者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疾病诊断证明;4、病历资料;5、医疗费用收据和报销单据;6、此表上报市红会一份。
单位(盖章): 制表人: 第 批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总费用 (元) |
自负费用 (元) |
救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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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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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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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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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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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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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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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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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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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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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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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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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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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领导签字: 医院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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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救助贫困*****患者活动
石家庄市第****医院 专项资金支付明细单
No: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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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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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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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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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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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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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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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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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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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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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患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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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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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住院费总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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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费用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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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救助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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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减免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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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总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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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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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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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负责人签字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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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领取人非患者本人的,需另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与患者关系的证明文件。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救助标准 |
咨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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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
贫困恶性肿瘤放疗患者、妇科肿瘤海扶刀治疗患者、儿童脑瘫康复 |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3000元/例。 |
87280359 |
|
2 |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
贫困糖尿病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2000元/例。 |
87882627 |
|
3 |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
贫困膝关节、髋关节置换患者救助项目 |
自负1-2万元救助2000元、自负2-3万元救助3000元、自负3万元以上救助4000元。 |
85990628 |
|
4 |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 |
贫困“乳腺癌、宫颈癌”患者救助项目 |
5000元/例。(合作项目继续) |
8528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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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
贫困肝癌患者救助项目 |
肝脏肿瘤射频消融治疗/微波治疗的贫困肝癌患者救助2000元/例(50例);载药微球栓塞化疗术治疗的贫困肝癌患者救助10000元/例(12例);贫困传染病患者每例救助1000元/例(30例)。 |
89109050 |
|
6 |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
贫困“乳腺癌、宫颈癌”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4000元/例。 |
809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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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 |
低保职工健康体检救助项目 |
健康体检项目500元/例。 |
89627992 |
|
8 |
石家庄市第八医院 |
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1500元/例。 |
68026895 |
|
9 |
石家庄市中医院 |
贫困脉管疾病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5000元/例。 |
89639523 |
|
10 |
友爱医院 |
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1500元/例。 |
69098034 |
|
贫困烧伤患者救助项目 |
烧伤面积50%以上住院治疗的,救助自负部分的30%,不超过5000元/例。 |
8508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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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平安医院 |
贫困红斑狼疮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30%,不超过3000元/例。 |
86112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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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 |
贫困肝病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5000元/例。 |
85811120 |
|
13 |
民笙中医院 |
贫困痿症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20%-50%,不超过5000元/例。 |
8081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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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脑系医院 |
贫困脑瘫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5000元/例。 |
87089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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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爱尔眼科医院 |
贫困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 |
泪道住院患者800/例、先天性白内障、斜视、上睑下垂、内翻倒睫自负部分的40%。 |
67698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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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石家庄市心理医院 |
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费用的30%,不超过1500元/例。 |
8695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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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现代中医血液肾病医院 |
贫困血液病、肾病(透析)、肿瘤患者救助项目 |
住院自负部分的50%,不超过5000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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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救助总金额为36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