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四种关系

发布时间:2013-06-04 11:21:29 来源: 发布者:办公室 浏览24001 次

正确处理四种关系

——浅论红十字会工作与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浙江省杭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陈美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顺应民心民意、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
    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聚民心、察民情、解民忧、顺民意的重要职责。在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中,红十字会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正确处理基础和基层的关系

    抓基层、打基础是一切工作的根本。

    红十字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基础也在基层。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一方面,需要深入详细了解社情民意,切实把社会的关爱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人群,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排难,为社会安定发挥好"稳定剂"作用;另一方面又需要以桥梁纽带的身份,搭建爱心平台,凝聚人道力量,为缓冲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利益发挥好“润滑剂”作用。
    在工作实践中,红十字会始终坚持把“博爱”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爱民”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把“利民”作为全部工作的目的,把“乐民”作为事业发展的方向,用心尽力为需要帮助的群众做了大量好事、实事、善事,在人道领域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与人民群众建立了的深厚感情。今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同样需要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参与基层公共事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此,我们要把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打基础的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红会组织建设成为凝聚爱心的平台,服务困难群众的家园。特别是要以发展和壮大基层组织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学校、乡镇街道、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的基层红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基层红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延伸工作手臂,努力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正确处理服务和管理关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

    当前,我国政府正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需要把一些社会管理职能逐步交给社会组织去履行,这样一方面即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结构调整,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机遇。多年来红十字会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形成了不少好做法、好品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自2003年杭州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投入救灾救助款物达3、01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8、73万人次。紧紧围绕博爱助困、助医、助学、助老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博爱帮困活动,逐步形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全市、上下联动、特点鲜明的博爱帮困救助品牌。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与党和政府的期望、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真抓实干、奋发有为。要按照“党政所急、群众所需、红会所能”的思维主动找准红会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特别是要在进一步打响工作品牌、拓宽人道服务领域和做大做强公益项目上下功夫。要以制度创新来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提出的“两公开、两透明”的公开承诺,大力推进红十字信息的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既要继承弘扬红十字精神,又要深入研究其现代化、中国化。

    红十字会历史悠久,文化根基深远,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红十字运动自所以能够遍及全世界,关键是文化渊源扎根于世界文化之中。
    中国红十字会长期从事与关爱生命、改善民生相关的社会工作,承担了部分涉及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反映公众诉求、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积淀了深厚的文化,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贡献。今天在经济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和利益主体发生重大改变的新情况下,红十字会如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如何抢抓新机遇,这是对我们的新要求和新考验。
    为此,我们要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首先要坚持理念创新,不断激发参与社会管理的思想活力。实践表明,任何一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如果没有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就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红十字会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创新载体,从而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凝聚更多的人道力量,开发更多的公益项目,以改善更多的困难群众生活境况。其次要坚持体制创新,不断增强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动力。要以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契机,努力形成以政府主导、红会负责、各方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体制。三要坚持机制创新,不断挖掘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身潜力。红十字会要以其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愿性与组织性为特征,充分发挥广大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志愿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努力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充满生机与活力、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运行机制。

    正确处理依法建会兴会的关系

    红十字会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规范透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红十字组织在政治、法律和国际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红十字组织的这些独特优势,为红十字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有力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的这些独特优势,依法加强红十字组织的自身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红十字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热爱红十字事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精通业务、廉洁公正、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的战斗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建立起一套科学、严格、透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度,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红十字会法”的宣传,大力宣传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和倡导的红十字精神,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慈善意识,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红十字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