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7-03 17:59:40 来源: 发布者: 浏览791 次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提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科学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积极营造全社会认同、关心、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6月21日,高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红十字会在社会发展局会议室举办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会,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区红十字会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培训邀请石家庄市红十字会业务工作部部长翟璘、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OPO张广路进行授课,重点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行解读,同时系统讲解器官捐献评估及流程等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让大家对器官捐献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也为日后器官捐献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