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25 13:28:57 来源: 发布者:办公室 浏览6715 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征求意见工作实施方案
为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打好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的基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现就做好活动第一阶段征求意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对象
1、省红十字会;
2、会机关干部职工;
3、县(市)区基层红十字会;
4、医疗会员单位;
5、红十字志愿者;
6、红十字学校;
7、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代表;
8、退休干部;
9、新闻媒体记者。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以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发〔2013〕4号、冀发〔2013〕14号、石发[2014]3号)和习近平总书记6月18日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周本顺7月1日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瑞彬同志在全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着重听取群众对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
1、“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围绕会党组和会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2、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市红十字会着力开展的博爱救助活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推进应急救护知识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红十字社区建设、以“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红十字青少年培育工作、着力打造公开透明机制、加强红十字宣传力度十个方面的工作进行。
3、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增强班子战斗力、发挥党员作用、健全服务平台、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进行。
三、征求意见的时间和形式
征求意见工作3月份全面展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建立会党组成员群众工作基层联系点。组织召开座谈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征求意见,弄通弄懂基层红十字会及群众的期盼和愿望。
1、会议征集。通过召开县(市)区红十字会座谈会、会员单位座谈会、困难母亲(魔豆爱心工程)等类别的座谈会,征集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实施负责人:活动办、业务部)
2、书面征集。通过信函、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实施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戎怡、业务部副部长翟璘)
3、谈心征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人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普遍谈心,真诚征求意见建议。(实施负责人:会领导班子成员)
4、调研征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调研,蹲住时间不少于4天,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实施负责人:会领导班子成员)
5、登门征集。直接上门入户,征求困难群众、退休党员及红十字志愿者的意见建议。(实施负责人:会领导班子成员)
6、网络征集。通过网站开设留言板、电子信箱等形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实施负责人:市红十字会网络管理员袁皓)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于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至关重要。为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征集意见工作不搞“一刀切”,根据工作实际有所侧重、精心安排。
2、落实责任。2月底前,会活动办拿出征求意见工作的具体方案,经会党组审核后报上级督导组审定。会活动办要对征求意见建议表采取集中投放、统一密封等配套措施,精心设计每个环节,保证征求意见对象能够打消顾虑、畅所欲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搞好梳理。会活动办负责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保持原汁原味,不得更改意见建议的实质内容,可适当进行归纳概括。原始材料由会活动办留存,梳理报告分别报上级督导组和会领导班子。
4、严格保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严格保密,不得扩散。有关材料要密封报送,防止有关情况泄露。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