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红十字运动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13-09-24 15:04:41 来源: 发布者:办公室 浏览6994 次
■ 刘静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是新时期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举措。红十字运动自诞生之日起,就根植于广大群众之中,为帮助最需要得到救助的人尽心竭力、耕耘不止,可以说,群众路线是红十字运动的应有之义。
群众是红十字运动的最强推手
中国红十字事业历经百年发展,从1904年成立起始主要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赈济灾民等活动发展到今天以“三救”、“三献”为核心工作的人道主义救助的社会团体,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蜕变,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推动。
北伐战争,有了广大会员和志愿者的奉献付出,才有红十字会组织医疗机构救护伤病员百万人以上的工作成果;抗日战争,红十字会在群众的掩护和配合下,竭尽所能地开展战地救护和战区的难民救治工作;抗美援朝战争,红十字会组织七个志愿服务大队参加战场救护,挽救了数以万计伤病员的生命;新中国成立后,红十字会动员更多群众投身这项伟大而崇高的运动,在自然灾害救援和卫生知识普及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2008年汶川地震,全民爱心捐赠199亿,数以万计的红十字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战斗在救灾一线,与其他救助力量一道汇成了世界范围内最大规模的人道洪流。玉树地震、芦山地震、岷县地震,每当有灾难发生,爱心群众都心系灾区、心急如焚;北京奥运、上海世博,每当有大事喜事,广大红十字志愿者都热情激昂、奉献为乐;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每当病患遭遇生死考验,“爱心天使”都伸出援手、挽救生命。
动员更多群众参与,救助更多困难群体是红十字运动发展壮大的不竭源泉,它与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不谋而合。实事证明,红十字运动本身就是群众性的运动,群众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真正英雄,也必然是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最强推手。
基层是红十字运动的最好舞台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明确了红十字会系统的基层组织为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建立的红十字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学校的班级、企业的车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科室建立的红十字组织为会员小组。他们与群众联系十分紧密,能够做到贴近一线群众,了解一线生活,服务一线危困,是各级红十字会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开展人道服务的主力军。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要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服务百姓、服务基层。《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也明确:要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等积极发展红十字组织,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校园建设中的作用。从当前国情看,各类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体和最易受损人群,大多在自然灾害频发、偏僻贫穷的乡村,他们更需要得到人道主义关怀和帮助。广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身处其境、感知其苦,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并号召更多救助力量参与。
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在受灾地区实施了一个综合性援助项目——“红十字博爱家园”,覆盖范围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5个县(区)。通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防灾避险培训演练、生计基金发展,大大提升了当地社区的减灾能力、社会合力、自助发展能力和群众的卫生健康水平,有力推动了红十字基层组织发展,两者相得益彰,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基层,正成为红十字运动的最好舞台。
为民是红十字运动的最高追求
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其中“为民”是本质,是核心。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坚持把人道事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连接在一起,其所有事业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救助最需要帮助的人们。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以及无偿献血、人体器官捐献、干细胞捐献等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红十字运动本身的服务对象是有着特殊困难的需要帮助的人群,产生的最大效益是保护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和尊严,使人性臻美,使社会和谐。
从这个意义上讲,红十字会的工作应该更具体,任务应该更直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思想意识,坚持沉下去、摸实情、办实事,主动响应公众诉求,尽心服务困难群众。否则,红十字会丢失的是宗旨,失去的是人民。
务实是红十字运动的最大动力
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能力、提升工作效益上下足了功夫,每有项目实施,必有一线调研论证;每有灾害救援,必有一线出生入死;每有人道救助,必有一线走访核实;每有规范出台,必有一线普及宣传。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新形势、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建成小康社会的崭新目标,红十字会人除了树立踏实苦干、求实创新、务实求进的工作作风,别无他路。解决红十字会的发展之道,没有什么诀窍,一切答案都在亲民近民、务实有为之中。
清廉是红十字运动的最低标准
红十字会作为一个集国际赋权、国家赋权、社会公众赋权于一体的人道救助组织,拥有数量规模巨大的社会资源。科学、合理、公平、效益最大化的管理和使用这些社会资源成为红十字会人最需要和最迫切面对的问题。
回顾中国红十字运动发展历史,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以来,广大红十字会人努力推动服务实践活动,使得数以亿计的最需要帮助的群众从中受益,也因此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指导下,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决心建立包括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以及自我监督在内的综合监督体系,打造完全公开透明、有绝对公信力的红十字会。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讲,红十字运动倡导的红十字精神历经150年的发展,业已提升为“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的红十字文化,发展为“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文化力量,修炼为“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的文化品格,由它熏陶和感染的红会人,除了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党风廉政要求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个人道德修养,把珍视红会的荣誉、清廉个人的德行当成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事之基,当成红会事业的“生命线”。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