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18 16:46:38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2872 次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情况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9163号),石家庄市红十字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成立石家庄市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开展我市评选推荐工作。
按照评选和推荐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照上级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根据各级红十字会上报推荐情况,经石家庄市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申报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
现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基本情况(点击查看)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主要事迹材料(点击查看)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奖励处
联系电话:0311-86687835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3990655
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楼
邮编:050011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