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事办好 让百姓受益

发布时间:2013-02-21 11:09:29 来源: 发布者:办公室 浏览6422 次

 

把好事办好 让百姓受益

——浙江省绍兴市“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综述

浙江省绍兴市红十字会

2008年5月,浙江省绍兴市红十字会把建立“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简称“救助金”)作为推动绍兴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载体,制定相应实施方案。

通过4年实施,截至2012年3月底,绍兴市已有39个村建立“救助金”,共筹集救助金494.2585万元,支出190.6733万元,惠及1518户贫困家庭。

建组织  夯基础  稳健起步

为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绍兴市红十字会多次组织调研,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2008年5月,绍兴市红十字会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讨论,建立村级博爱救助金既能体现村两委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爱心,又能推进建立村级红十字会组织。

2008年7月,市红十字会根据绍兴实际认真筹划部署了建设村(居)“红十字爱心互助金”的工作方案,首期规划全市50个村成立红十字会组织,同时建立“救助金”。

2009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将“救助金”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红十字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进一步扩大了“救助金”影响面和认同度。

树典型  强示范  有序推进

为有序实施村“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方案,绍兴市红十字会选择了村两委会班子工作能力强、村民素质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强、村级财务制度健全的袍江新区上窑村、镜湖新区梅东村作为试点村。

经过认真运作,上窑村、梅东村成功创建成为首批省级示范村,为全市铺开基层救助金工作树立了典型,作出了榜样,起到了示范效应。

在此基础上,市红十字会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基层博爱救助金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推广示范村做法。

截至目前,绍兴市已有39个村建立博爱救助金并成为市级示范点。

严管理  重监督  规范高效

根据首期规划全市50个村创建“救助金”的总体工作方案,绍兴市红十字会每年新增创建单位,按照申报、审核、创建、考核、奖励五个步骤开展工作:年初由各县(市、区)上报当地申报村基本情况及创建方案,经市红十字会审核后,同意各村实施创建,市红十字会做到成熟一个,考核一个,并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分别对各村注入启动资金1000元至10000元。

创建过程中,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金”的来源、用途、救助程序、救助原则等;成立了“救助金”监督管理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在村红十字会会员中选举产生了“救助金”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并将相关制度和组成人员上墙公布。

实际救助中,各村“救助金”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申请、公示、发放,做到公开、透明、方便、有序。绍兴市创建“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四年来,无一例投诉。

创品牌  抓落实  成效显著

在“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创建过程中,各村积极整合各种资源,重点做好筹资工作,鼓励动员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或冠名认捐,从而增强救助金的“造血”功能,增强救助实力。

绍兴县湖塘街道岭下村红十字会员小组组长韩国权介绍,“救助金”成立之初,村民冒着大雪前来捐款,67位村民代表家庭、企业或个人累计捐款16.33万元;上虞市丰惠镇祝家庄村两家企业听说村里建立“救助金”,一次性捐款10万元。

镜湖新区梅东村红十字会会长介绍,“救助金”建立后,村子里出现了一些可喜现象,村民开始主动当起了村里的义务保洁员。他认为,红十字博爱救助金的建立,进一步激发了村民的爱心和公德意识,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里建起‘助学金’,人人都是受益者,有钱的捐钱,没钱的出力,我搞好村里的环境卫生,也同样能让大家得益。”一位村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