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8-07-28 11:22:19 来源: 发布者: 浏览8098 次

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
 
    一、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贡献,设立一星至五星级志愿者奖励和终生志愿者奖励。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人员为终生志愿者,将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颁发的红十字勋章。
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志愿者每年的服务时间基数为120小时(15个工作日)。
    二、志愿者晋级原则。
    1、每年达到服务时间基数的志愿者,按照“逐年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2、但在短期内投入大量时间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按照“时间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3、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多年,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每年达到所要求的晋级服务时限,对多年的服务时间予以累计,按照“累计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三、晋级计算公式
    一星级:120小时;
    二星级:一星级+120小时= 240小时;
    三星级:二星级+120小时= 360小时;
    四星级:三星级+120小时=480小时;
    五星级:四星级+120小时= 600小时。
    四、晋级程序。由县级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提交晋级名单,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书,地市级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审核并发放星级证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颁发五星级获奖人员奖章和终生志愿者的红十字勋章。
    五、表彰制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每5年对全国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团体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