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6 16:47:06 来源: 发布者: 浏览9685 次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和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署安排,为在全会深入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确保我市红十字公益事业“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当好市委、市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为建设和谐、幸福、文明石家庄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家庄市红十字会“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鹏飞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会长崔胜明,党组成员、副会长张玉安,党组成员、秘书长郝瑞起任副组长,办公室、业务工作部有关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秘书长郝瑞起任主任,办公室戎怡、财务王家平、业务部翟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进行具体协调、督促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负责议定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及材料的反馈、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党组的决议、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问题反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督导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

(负责领导:王鹏飞负责处室:办公室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市委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规设置“主任”、“部长”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

(负责领导:王鹏飞负责处室:办公室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15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会员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负责领导:郝瑞起负责处室:办公室、财务

3.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重点解决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募捐;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负责领导:张玉安负责处室:业务工作部、财务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6)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及项目承发包。

(负责领导:王鹏飞负责处室:办公室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冒领、私分补贴资金。

(3)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负责领导:郝瑞起负责处室:财务

6.对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推动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标准配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会员单位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会机关干部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负责领导:郝瑞起负责处室:办公室、财务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转包;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

(负责领导:王鹏飞负责处室:办公室、业务部、财务

8.对懒政怠政、不在状态以及不作为、缓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简单作为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深入推进“散乱软庸懒贪”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在状态以及不作为、缓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简单作为等问题,促进会机关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工作标准低、敷衍塞责、拈轻怕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催不办、能拖则拖、能推则推;服务事项不公开,承诺事项不兑现;对群众符合规定办理的事项,久拖不决或不予答复等问题。

(2)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工作失管失察等问题。

(3)不作为、缓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简单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死抠条条框框、围绕程序打转转,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做选择、搞变通;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负责领导:王鹏飞负责处室:办公室、业务部

专项整治“微腐败”

主要任务:盯紧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机关干部,聚焦人道救助、惠民项目落实等核心业务领域。重点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杜绝“微腐败”问题发生。

(负责领导:王鹏飞负责处室:办公室、业务部、财务

四、工作步骤

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采取召开会机关全体人员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各级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7月至9月)。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工,集中查究。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梳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五、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

石家庄市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箱: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75号石家庄冀民宾馆

举报电话:0311—12388(石家庄)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03号,邮编:050000

举报电子信箱:sjzjcwfb@163.com

石家庄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举报邮政信箱

1、“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市工商局)

举报电话:0311—86688178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院内市编委办,“放管服”工作组,邮编:050000

2、项目落地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举报电话:0311-86689444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发展改革委,项目落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50000

3、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院内市编委办,“三不分”工作组,邮编:050000

4、落实治污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举报电话:0311-85814310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1003室,邮编:050000

5、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举报电话:0311-87852586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18号,邮编:050000

6、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举报电话:0311-86687569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四楼409房间方浩收,邮编:050000

7、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11-86687619,0311-86688511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619号信箱,邮编:050000

8、“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

举报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普园街2号,市委办公厅1010信箱,邮编:050000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