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会擦亮红十字“招牌”

发布时间:2017-06-01 17:09:41 来源: 发布者: 浏览9643 次

 依法治会擦亮红十字“招牌”

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鹏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和实施,为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红十字会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红十字会的重要任务。

全面掌握红十字会法的重点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准确理解和掌握红十字会法,是学法用法的基础,是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进步的基本要求。

一是抓住精神实质学,牢牢把握红十字会法的灵魂和核心。要组织全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逐字逐句学习消化;要广泛开展集体研读,相互交流,加深理解;要分专题搞好辅导,加强对新职责、新要求、新法规的解读。二是与修订前的红十字会法对照学,明确新职责和新要求。要把红十字会法调整、充实、完善的部分标记出来,把新职责和新要求提炼出来重点学习,结合实际深化理解。三是与相关文件结合学,全面掌握基本内容。学习红十字会法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结合起来,强化依法治会思维;要与《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有关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政策;要与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结合起来,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要与红十字会法释义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新规定、新要求、新标准。四是多种形式促进学,营造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的浓厚氛围。组织红十字会法宣讲骨干培训,组建宣讲团深入区县进行宣讲,系统全面宣传红十字会法;邀请专家在电视、广播上专题解读红十字会法;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答疑解惑;组织学习红十字会法经验介绍和知识竞赛,激发学习积极性。

理清落实红十字会法的思路

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要引导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结合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起点、红十字会法的新要求、对红十字会明确的新职责,看优势、找差距、论发展,努力从新起点、新标准上审视工作、谋划建设。

一是对照红十字会法分析形势,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与群众交流恳谈,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上下互评、对口点评、双向讲评等方法,共同查找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各级红十字会要对照红十字会法深入分析红十字事业面临的形势,梳理归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探索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二是依据红十字会法规范工作,清理不合理的规定和做法。各地要勇于剔除、修改、补充不完善的规定和做法,依据红十字会法的新要求进行完善;要积极探索人道资源动员的新平台,内部治理的新结构,多方监督的新机制,应急救援的新体制等,确保红十字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按红十字会法统筹建设,全面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以红十字会法实施为契机,理顺管理体制、设立监督机制,各地红十字会应努力打造推出亮点特色工作,用品牌工作牵引带动全面建设的发展进步。

用红十字会法推动事业发展

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和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保障和推动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自觉用红十字会法指导工作,推动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发挥好助手作用。要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红十字精神、弘扬红十字文化,自觉走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列;要积极参与人道救援、扎实开展人道救助、认真宣讲健康知识,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谋福。二是强化发展意识,开拓创新主动作为。要站在时代进步的高度,放眼红十字事业建设全局,以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深刻认识红十字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要把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放在时代变迁、社会进步的大背景中,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法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治会。要牢固树立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统领工作,坚持做到谋划工作以红十字会法为依据,落实工作以红十字会法为准绳,评估工作以红十字会法为标准;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执行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工作运行模式;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三大一重”决策机制,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确保红十字事业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四是强化自律意识,提升公信力。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从严规范红十字会及工作人员言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主动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自觉置身于理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之下;要坚持信息公开,建好“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平台,做到“两公开两透明”,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独立第三方机构监督,让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