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需要封城,导致无法上诉,导致过了上诉期,还能上诉吗

发布时间:2021-01-22 15:12:32 来源:市普法办 发布者: 浏览427 次

 作者: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律师  郄超鹏

随着新年的钟声,我们终于告别了多灾多难的2020年,迎来充满希望的2021年,正当我们千帆进发的时候,疫情再次侵扰国际庄,除公安干警以及医护人员外,国际庄所有居民一律居家,禁止外出,运输业全面严防严控。。。在此情况下,上诉期即将到期,上诉人怎样保证诉权?

案例

石家庄天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公司)与武汉新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天使公司于20201228日收到判决,天使公司不服,准备上诉,但是石家庄202116日开始封城,上诉状写好后,公司负责人无法到公司盖章,另外快递公司全部停运,导致天使公司无法在上诉期内递交上诉状。等石家庄解封后,已经过了上诉期,那么请问天使公司还有上诉的权利吗?

律师说法

天使公司仍然有上诉权。

我国法院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具体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当事人之所以上诉,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法律适用以及程序等问题,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同很多民事诉讼程序一样,上诉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判决15日,裁定10日)提起上诉才有效。但是该规定有例外情况,即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间,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间。本案中,天使公司的上诉期满时间是2021112日,由于疫情影响,202116日开始封城,天使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属于不可抗力,无法避免。如果天使公司在石家庄解封后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会认定其仍在法定上诉期内,天使公司依然享有上诉权。

特别提示

1、发生不可抗力后,一定要在上诉期满前与一审主办法官电话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尽量取得主办法官的同意,因为是否可以由法院决定。

2、在一审法院不同意的情况下与二审法院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请求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协调,延长或者中止上诉期。

3、留存证据,待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便于向法院说明情况。

4、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10日内及时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并说明理由。

5、疫情封城期间,石家庄针对上诉案件也开通了网上立案的端口,因此,需要向案件所在地的法院了解,是否可以通过网上立案。

案件办理结果

2021111日,与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主办法官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后,主办法官表示理解,同意待解封后邮寄纸质上诉状,附带纸质的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曰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结语:

虽然2020年以及2021年的开端,不似预期,但是我们依然要努力,把它过成我们向往的样子,千帆过尽,我们仍是少年,国际庄加油!